朗读
温鹿司党〔2012〕8 号
关于印发《鹿城区司法局201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科室、司法所:
现将《鹿城区司法局201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党组
二○
鹿城区司法局201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
工 作计 划
各科室、司法所:
2012年鹿城区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体思路是: 今年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的总体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为抓手,始终把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贯穿到反腐倡廉建设全过程,坚持以“讲忠诚、见行动”为主题,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创新突破、争创一流,以反腐倡廉的新成效为“创首善之区、建幸福鹿城”提供保证。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制定如下计划。
一、强化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干部党风廉政意识。
(一)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重要位置。以理论学习中心组为龙头,以干部日常政治学习会为依托,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
(二)扎实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要有效开展司法行政系统“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要着力解决宗旨意识淡薄、价值取向偏移、特权思想严重、执法不公不廉、伤害群众感情、侵犯群众利益等问题,从而真正实现司法干警“进一步坚定忠诚的司法本色、进一步筑牢为民的宗旨观念、进一步坚定公正的价值追求、进一步严守廉洁的基本操守”的活动目标。
(三)要强化司法行政系统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坚定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保持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和清正廉洁。引导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要坚定政治立场,着力规范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政治言论和行为,并加强监督,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
二、强化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按照“一级抓一级”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制。进一步健全分工负责、下管一级的责任体系。实行“一岗双责”制度,班子成员在抓好业务的同时,积极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按照“条块结合”的原则,实行分线负责制。把“党政齐抓共管”作为一个重要原则贯彻到责任目标体系建立的过程中,按照工作分工明确分线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任务。同时领导班子每个成员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必须承担起直接领导责任。
(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工包项负责制。具体要抓住两个重点:一是重点对象:领导干部、从事财务、人事岗位工作人员、法律服务人员;二是重点工作:财务、人事、法律服务业,加大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力度,确保抓出成效。
三、强化作风和效能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开展“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以“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为主要载体,以建立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为重点,进一步做好服务企业、服务基层工作。加大对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整顿力度,改进文风会风,完善一线工作法,坚决纠正少数党员干部脱离群众、作风霸道、特权观念严重等不良倾向,力克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心浮气躁等不良风气,促进党员干部作风纯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