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上戍花木专业合作社:
你单位《关于要求建设鹿城区藤桥镇上戍花木专业合作社林业生产设施用房的报告》及相关材料已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与《浙江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简化林地审批强化林地监管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我局组织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资源核实,结合藤桥镇政府和相关单位的意见,同时也根据你单位林业生产建设的实际需要,经研究同意你单位林业生产用房(一期)建设项目立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为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上戍花木专业合作社林业生产用房(一期)建设项目。
二、项目占地规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