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
现将《温州市水利局关于印发水利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水政〔2015〕15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项目法人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目标责任,深入开展水利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区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
附件:温州市水利局关于印发水利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水政〔2015〕158号)
温州市鹿城区农林水利局
2015年8月6日
| 温州市水利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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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水利局关于印发水利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水利局,各市级功能区水利机构,各重点工程项目法人,局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浙安委〔2015〕13号)和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浙水建〔2015〕20号)文件精神,研究制定了《水利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该实施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目标责任,深入开展水利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市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请各县(市、区)水利局、市级功能区水利机构于
联 系 人:周灵剑
联系电话:57579795
电子邮箱:10247912@qq.com
附件:水利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温州市水利局
抄送:省水利厅,市安委办,市瓯飞开发建设管委会。
温州市水利局办公室 2015年7月29日印发
附件:
水利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浙安委〔2015〕13号)和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浙水建〔2015〕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水利实际,特制定水利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要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全面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防范、监督、检查、奖惩措施的落实,细化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责任、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切实消除隐患”等一系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坚守安全生产底线,扎实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及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坚持治标和治本举措相结合、同推进,进一步深入排查重点领域事故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认真查找安全监管漏洞,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水利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摸排和整治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建设与运行管理环节的安全隐患,进一步落实水利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主要内容
隐患排查整治范围为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场所及设施。主要包括: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农村水电、围垦工程、河道采砂、水文测验、水利工程勘测设计、水利科研实验、水利旅游、后勤服务和综合经营等领域。
(一)水利工程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