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把握消防工作主动权,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按照鹿城区消安委转发《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温鹿消安办〔2015〕29号)精神,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从5月20日起至9月20日在辖区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结合全区火灾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专项治理工作,集中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健全管理长效机制,全面落实消防工作,确保夏季辖区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办事处主任林仕德任组长,副主任黄甘宏,池恩章任副组长,各科室、辖区各职能站(队)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夏季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出租房整治办公室,安全生产整治办公室,负责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各社区(村)相应要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制定整治方案和工作进度表,明确责任人,签订责任状并跟踪问效。
三、检查内容
(一)夏季火灾隐患整治
1.重点企业。以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为重点。
对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企业,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措施,储备灭火药剂,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建立专职消防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采用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搭建建筑等情况。
对劳动密集型企业,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采用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搭建建筑,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等情况。
2.重点场所。以养老院、福利院、寄宿制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院、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特别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居住出租房屋,合用场所、个小微企业,寺庙等为重点。
对人员密集场所,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装修装饰材料,用火用电管理,违规住人,采用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搭建建筑,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要依法督促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托儿所、医院等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对居住出租房屋,主要检查消防安全责任书签订情况,用火用电、疏散楼梯是否符合要求,内部装修隔断材料是否采用不燃材料,是否按标准配置消防安全“四要件”(灭火器、防毒面具、逃生绳、手电筒),推广应用空气开关、智能火灾报警器、智能电动车充电器等物防技防措施情况。
对合用场所、个小微企业,主要检查住宿与非住宿部分是否完全分隔,是否存放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质,是否按标准配置灭火器材、应急照明、简易喷淋、智能火灾报警器等消防设置,疏散楼梯、安全出口设置是否符合要求,用火用电是否符合要求。
(二)火灾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
1.制度建立落实情况。主要检查各社区(村)火灾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推进情况,消防安全岗位职责规定与责任追究办法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各类主体消防安全责任书签订情况,对工作不力或者发生火灾事故的社区(村)落实督办约谈等制度情况,对每起亡人火灾事故进行责任倒查情况。
2.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情况。主要检查隐患底数排摸情况,整治示范点建设情况,城中村隐患整治和落实情况,物防技防措施运用及“搬”、“建”等工作举措完成情况,对已完成整治的区域性隐患开展“回头看”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