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鹿司党〔2014〕4号
关于印发《鹿城区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的通知
各科室(处)、司法所:
现将《鹿城区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党组
鹿城区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
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为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经局党组认真研究,决定将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任务逐一分解,请各班子成员、各科室(司法所)按照任务分解范围切实负起责任,抓好落实。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一、党组书记、局长 张维忠
1.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并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和司法所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2.对全局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负总责。
3.对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内规范执法、廉洁从政负总责。
4.对法律服务行业的廉洁从业教育负总责。
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各基层司法所
二、党组成员、副局长 严良明
1.协助局长抓好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分管业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2.抓好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各环节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3.加强法律服务行业行风建设、诚信力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4.规范和完善人民调解制度。
5.加强对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廉政风险防控的日常管理。
责任科室: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科、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管理科、基层科、各司法所
三、党组成员、副局长 叶志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