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水利工程险情应急管理和处置能力,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增加预案的针对性、预见性和可操作性,拟对《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鹿城区处置水利工程险情应急预案的通知》(温鹿政办〔2006〕48号)进行修订完善。区农林水利局牵头组织修订工作,并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将《鹿城区水利工程险情应急处置预案(修订)(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请提出修改意见,并于12月14日前将书面修改意见及鹿城区水利工程险情应急处置相关部门联络表(附件2)加盖公章后报区农林水利局。
附件:1、鹿城区水利工程险情应急处置预案(修订)(征求意见稿)
2、鹿城区水利工程险情应急处置相关部门联络表
温州市鹿城区农林水利局
2015年12月10日
联系人:黄坚;电话:56965612,15158731389;
传真:56965612;电子信箱:236495057@qq.com。
附件1:
鹿城区水利工程险情应急处置预案(修订)
(意见征求稿)
一、总 则
(一)目的和依据。
为及时妥善处置水利工程险情,确保水利工程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重大洪涝台旱灾和水利工程险情应急处置预案》、《温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水利工程险情应急处置预案等预案的通知》,结合鹿城区水利工程实际,修订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用于指导预防和处置在鹿城区发生的大坝、堤防(包括海塘江堤,下同)、水闸及其他失事后可能导致危害公共安全的水利工程险情。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抢险救灾工作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原则,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坚持把强化水利工程安全管理作为防洪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视雨情、水情、潮情、险情和灾情,最大限度地防范水利工程险情发生。
2.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水利工程险情应急处置工作以水利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各级政府为主,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配合协作,共同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3.快速反应,科学处置。一旦发生水利工程险情,各级政府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力量科学处置,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
4.规范程序,提高效能。积极完善相关制度,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实施救助,同时本着因地制宜、急事急办的原则,努力提高抢险救灾工作效能。
二、水利工程险情分级
本预案中水利工程险情是指因台风、暴雨、洪水、地震、潮汛、海啸和地质灾害等因素造成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出现垮坝、决口、失稳等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重要公共设施安全的紧急状态。水利工程险情分为一般险情、较大险情、重大险情和特别重大险情四类。
(一)一般险情。
1.小(二)型水库、山塘大坝出现可能导致垮坝的紧急状态;
2.Ⅲ级及以下堤防发生可能导致堤塘坍塌、决口的紧急状态;
3.中型及以下水闸发生可能导致失稳的紧急状态;
4.其他可能导致危害公共安全的水利工程紧急状态。
(二)较大险情。
1.Ⅱ级堤防发生可能导致堤塘坍塌、决口的紧急状态;
2.大型水闸发生可能导致失稳的紧急状态;
3.其他可能导致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水利工程紧急状态。
(三)重大险情。
1.中型水库大坝(仰义水库)出现可能导致垮坝紧急状态(情况特别严重的可升级到特别重大险情处理);
2.I级堤防发生可能导致堤塘坍塌、决口的紧急状态(情况特别严重的可升级到特别重大险情处理);
(四)特别重大险情。
1.由重大险情升级而来险情。
(五)特殊情况说明。
水利工程险情发生的地理位置或影响范围,涉及跨区级行政区域管理的一般险情,升级为较大险情管理,密切关注泽雅水库的险情。
三、组织体系
区政府设立水利工程险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9个应急工作组,区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防汛办。
(一)区指挥部。
1.组成。分管副区长任总指挥,区农林水利局局长任常务副指挥,区政府有关副主任及区农林水利局分管副局长任副指挥,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国土资源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卫生局、区环保局、区安全生产监管管理局、区商务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区供销社、区农林水利局、区城管与执法局、瓯江海事处、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区金融工作办公室、电力局鹿城供电分局、电信鹿城分公司、移动鹿城分公司、联通鹿城分公司和武警鹿城区中队、区公安消防局鹿城分局为指挥部成员单位。
2.主要职责。统一组织和指挥抢险救灾工作,执行区委、区政府和市级下达的其他关于水利工程险情应急的工作任务。
(二)区指挥部办公室。
1.组成。区农林水利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工作联络人为办公室成员。
2.主要职责。根据区指挥部的决定,及时传达贯彻区指挥部各项指令;汇总上报灾情及抢险救灾进展情况;提出险情应急方案和措施建议;协调各街道、区指挥部成员单位以及各工作组之间的应急工作;承办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9个应急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
一般情况下由区指挥部办公室牵头,事发地政府参加;必要时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由区应急办公室牵头,区指挥部办公室、事发地政府参加。
主要职责:综合信息,及时向上级部门和领导汇报险情动态,传达上级部门和领导指示精神,协调应急机构、专家和专业救援队伍以及相关单位开展处置应急工作。
2.工程抢险组。
由区武警中队牵头,消防分局、区农林水利局、区交通运输局、鹿城供电分局、区住建局、电信鹿城分公司、移动鹿城分公司、联通鹿城分公司等有关部门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开展抢险救灾,努力把灾害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区农林水利局、区交通运输局、鹿城供电分局、区住建局、电信鹿城分公司、移动鹿城分公司、联通鹿城分公司等有关单位分别指导水利工程、交通道路、电力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公共通信设施等抢险救灾工作。
3.医疗救护组。
由区卫生局牵头,区农林水利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开展灾区饮用水源、食品的检查、检测;开展健康教育、环境消毒和除灾医病工作,及时做好人畜共患疫病的紧急免疫,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流行和食源性疾病的暴发。
4.治安维护组。
由区公安局牵头,区武警中队、区城管与执法局等有关部门参加。
主要职责:划定抢险救灾特别管制区,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实行交通管制,预防和处置突发性治安事件,疏散和撤离受灾人员等。
5.物资保障组。
由区商务局牵头,区农林水利局、区供销社、区交通局、区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配送、调拨、征用有关应急抢险救灾物资。
6.设施修复和生产自救组。
由区发改委牵头,区住建委、区农林水利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教育局、区国土资源局、鹿城供电分局、电信鹿城分公司、移动鹿城分公司、联通鹿城分公司等有关部门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的通信、电力、供水、水利、交通、校舍等设施,帮助灾区尽快恢复基础设施功能和生产生活及教学秩序等工作。
7.新闻宣传组。
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广电新闻出版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局、区公安局、区农林水利局等有关部门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宣传和报道水利工程险情灾害的应急工作,按规定向公众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等有关信息,解答有关问题。
8.善后处理组。
由区民政局牵头,区财政局、区农林水利局等有关部门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灾民的基本生活救济工作,急需救济物资的供应调配和管理,安置灾民生活,妥善做好死难者的善后处理等工作。
9.技术保障组。
由区农林水利局牵头,瓯江海事处、区国土资源局等部门领导和市气象局的专家组成。
主要职责:分析研究水利工程险情可能带来的影响或危害,提出处置意见。并根据气象、水文、工程现状分析险情发展趋势,提出进一步处置措施。
本预案的工作机构和专家组等相关人员实行动态更新。
四、预防预警
(一)预防。
加强水利工程日常巡查检查,按规定定期开展水利工程安全鉴定(技术认定)工作,对可能发生险情的水利工程,要严密监测并及时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各镇(街道)政府要切实做好水利工程险情预警系统建设;要制定群众转移路线和安置地点的应急方案,并有计划地组织抢险、转移安置等工作的模拟演练。
(二)预警。
根据水利工程险情紧急程度、危害程度和可能的影响范围,险情处置指挥机构通过电视广播、网络发布、电话通知、手机短信及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或者直接通过区人防办预警系统向影响范围内的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及居民发出预警通知,告知险情可能波及范围、危害程度、蔓延时间,提醒事项和应采取的相应措施等。
险情预警由区指挥部发布。
五、应急处置
(一)险情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