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开展对2015年度鹿城区农村数字电影
室内固定示范放映点检查验收的通知
各街道(镇)文化站、各村(社区):
为进一步加大农村电影室内固定放映点的创建力度,推进我区农村电影放映工作,更好地满足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根据《温州市2015年度文化重点工作责任书》、《鹿城区2015年省级农村电影固定放映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温鹿文发〔2015〕29号)的要求,结合鹿城的实际情况,我局在各地申报及实地调查摸底基础上,确定了鹿城区南汇街道桥儿头社区等11个省级农村电影放映示范点。为了迎接省市局考核组的验收,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组织自查验收工作。验收结果作为经费补助和年底考核的主要依据,希望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抓紧抓好落实,做好迎查准备。现通知如下:
一、创建示范点验收时间:
2015年11月25日—11月30日
二、农村电影固定放映示范点要求标准:
1.面积100平方米以上
2.有固定影幕架,固定银幕一块
3.有配电箱、安全出口、应急照明灯
4.有相对固定的座椅
5.有宣传栏(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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