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科(室)、队、所:
为贯彻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根据《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温鹿政发〔2013〕39号)和《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公开工作的通知》(温鹿政办发明电〔2015〕41号)要求,我局对2014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继续有效的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宣布失效的4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以及废止的2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温州市鹿城区环境保护局
2015年12月4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号 | 名称 | 统一编号 |
1 | 温鹿环发〔2003〕17号 | 关于启用鹿城区环保局建设项目管理新印章的通知 | CLCD15-2003-0001 |
2 | 温鹿环发〔2004〕36号 | 关于更换温州市鹿城区环境监察大队印章的通知 | CLCD15-2004-0001 |
3 | 温鹿环发〔2009〕29号 | 关于印发鹿城区环保局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管理办法的通知 | CLCD15-2009-0001 |
4 | 温鹿环发〔2011〕26号 | 关于贯彻落实综合整治违法建设“十抄告”制度的通知 | CLCD15-2011-0001 |
5 | 温鹿环发〔2012〕1号 | 关于进一步加强电镀退镀液安全管理的通知 | CLCD15-2012-0001 |
6 | 温鹿环告〔2012〕1号 | 关于严厉打击违法皮革生产加工活动的联合通告 | CLCD15-2012-0002 |
7 | 温鹿环发〔2014〕36号 | 关于对综合整治违法建设十抄告制度有关文件予以废止和删除部分内容的通知 | CLCD15-2014-00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