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本局拟依法对温州市鹿城金米莉金足皮鞋厂涉嫌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一案作出行政处罚。根据行政相对人温州市鹿城金米莉金足皮鞋厂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本局决定就该案公开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行政相对人:温州市鹿城金米莉金足皮鞋厂
二、听证会举行时间:2015年11月13日 (星期五)下午14时30分开始
三、听证会举行地点:温州市车站大道554号泰安大厦C幢七楼(鹿城区环保局)会议室。
四、注意事项:需要参加旁听的人员,请于2015年11月12日前到鹿城区环保局政策法制科报名和领取旁听证。并在听证会当天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和旁听证按时参加。
(联系方式:鹿城区环保局政策法制科 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泰安大厦C幢七楼703室;电话:88367787)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