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企业技术创新和市场竞争的能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的转变,促进我区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温鹿政办〔2005〕12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自即日起组织申报二○一五年度温州市鹿城区企业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必须是在我区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同行业中具有人才、技术、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企业研究开发中心认定以我区科技型企业和重点骨干企业为主。
(二)企业领导重视科技创新工作,能为企业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外部环境,企业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有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
(三)企业年研究开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要达到3%以上(农业企业要达到2.5%以上)或企业年直接投入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的研究开发经费超过80万元,具有较好的研究、开发条件。
(四)企业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要达到10%以上或企业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多于7人,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科技带头人。
(五)具有本区行业中先进的工程技术试验条件、检测分析手段和工艺设备。
(六)具有一定面积独立的研究开发场所。
(七)有健全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和激励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