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
现将《鹿城区二○一六年度农村审计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各街镇切实履行村级“三资”监管主体责任,落实专人负责,合理安排进度,按时完成计划任务。
附件1:鹿城区二○一六年度农村审计工作计划
2:鹿城区二○一六年度农村审计项目计划表
温州市鹿城区农林水利局
2016年3月22日
附件1
鹿城区二〇一六年度农村审计工作计划
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农办经〔2008〕1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温委办发〔2015〕53号)、《鹿城区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暂行办法》(温鹿政办〔2009〕7号)和《鹿城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温鹿三资领〔201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强化农村审计监督,从制度上和机制上提出完善村级财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保障集体资金安全,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二、主要审计任务
2016年全区农村财务审计单位数56个(详见附件二:鹿城区二○一六年度农村审计项目计划表)。
三、措施要求
(一)落实责任,密切配合。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温委办发〔2015〕53号)文件要求,由各街镇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工作,充分发挥街镇农村财务监督管理职能,同时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相关业务指导。各街镇可自行组织审计或者委托有资质的社会审计中介机构实施审计,结合组织部关于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有关要求,全年审计计划任务务必于2016年9月底前全部完成。
(二)改进方法,督促整改。各街镇需根据所辖村实际情况,改进审计方法与手段,对难点村、重点村实现重点突破,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需落实整改,通过责令整改、移送处理等方式强化审计的权威性与严肃性。同时加强农村审计成果的分析、提炼和综合开发利用水平,积极为领导决策提供详实、有力的参考依据。
附件2
鹿城区二〇一六年度农村审计项目计划表
| 序号 | 被审计单位 | 街道、 镇 | 财务收支年度 | 备注 |
| 1 | 后京村 | 仰义街道 |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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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澄沙桥村 |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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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陈村村 |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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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河岙村 |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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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箬笠岙村 | 双屿街道 | 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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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牛岭村 | 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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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正岙村 | 丰门街道 | 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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