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CLCD21-2016-0001
温州市鹿城区商务局文件
温鹿商务局〔2016〕31号
| 关于公布温州市鹿城区商务局 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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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商贸企业:
为贯彻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根据《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公开工作的通知》(温鹿政办发明电〔2015〕41号)和《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做好部门和街镇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公开工作的通知》(温鹿政办发明电〔2016〕47号)文件要求,我局对2016年7月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宣布失效的1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温州市鹿城区商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