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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鹿文〔2016〕31号
关于印发2016年鹿城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2016年鹿城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已经局党组暨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鹿城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6年6月6日
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为全面摸清区文广新系统行政事业单位的家底,核实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根据财政部和省、市有关文件以及鹿城区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鹿财国资〔2016〕70号)文件规定,决定组织开展鹿城区文广新系统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以下简称资产清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区文广新局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全系统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局机关及各下属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建立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充实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区文广新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以2015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鹿城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机关本级、鹿城区文化馆、鹿城区图书馆。
(三)清查内容
1.单位基本情况清理。根据资产清查工作的需要,对纳入资产清查工作范围的所属单位户数、编制和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
2.账务清理。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有价证券以及各项资金往来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通过账务清理要达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确保单位账务的完整、准确和真实。
3.财产清查。对行政事业单位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财产清查过程中要按照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与净资产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各类资产的清查。各单位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及坏账等损失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提出相关处理建议。
三、工作方法
(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组织全系统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各下属单位负责组织所属单位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
对于近三年已经进行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单位,可以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并更新有关数据后,按要求上报。
(二)本次资产清查,首先由各单位按照区财政局的要求,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理自查,必要时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局机关可结合工作需要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单位的资产清查结果进行检查或抽查。
(三)各单位的资产清查结果经局审核后,由局机关统一报送区财政局。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