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CLCD03-2016-0001
温鹿经信〔2016〕22号
关于公布温州市鹿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贯彻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根据《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公开工作的通知》(温鹿政办发明电〔2015〕41号)和《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做好部门和街镇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公开工作的通知》(温鹿政办发明电〔2016〕47号)文件要求,我局对2015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继续有效的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宣布失效的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以及废止的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 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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