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科室、网格(社区):
《每月“五马之星”评选办法(试行)》已经党工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6年5月24日
每月“五马之星”评选办法(试行)
为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推动全街道干部形成创先争优、赶超发展的良好氛围,推进“五个五马”建设,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街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鹿委发〔2013〕37号)等上级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
1、个人:全体在岗的街道在编干部(含站所派驻在编干部)、各类聘用人员、社区专职工作者。
2、集体:各网格(社区)、科室、党支部等团队。
二、评选时间
每月推荐评选一次,一般于月初公布上月结果。
三、评选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