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印发《2016年藤桥镇各网格计生重点工作指标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网格、各科室、各村(居):
为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把握动态,客观及时地反映网格各阶段工作的实际情况,进一步落实年度计划生育工作目标和任务,根据当前计生工作发展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制定《2016年藤桥镇各网格计生重点工作指标动态管理办法》。
一、重点工作指标
列入动态管理的计划生育重点工作指标共9项,具体如下:计划生育率、孕情信息掌握及时率、常住人口孕早期建卡率、统计误差率、依法征收及时率、“两非”案件查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率、党员干部违法生育查处率、避孕药具管理。
二、计分标准和办法
(一)计划生育率(15分)
经检查推算高于指标的,得15分;低于指标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5分,扣完为止。
(二)孕情信息掌握及时率(15分)
经检查推算达到指标的,得15分;低于指标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三)常住人口孕早期建卡率(15分)
怀孕13周内的常住人口到辖区社区卫计服务中心建卡,经检查推算达到指标的,得15分;低于指标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四)统计误差率(12分)
经检查推算控制在指标以内的,得12分;高于指标的,每高1个百分点扣6分,扣完为止。
(五)社会抚养费依法征收及时率(20分)
经检查推算达到指标的,得20分;低于指标的,扣分标准待具体指标明确后再行确定。
(六)“两非”案件查处(6分)
提供有效“两非”案件线索并协助查处完成任务数得6分,未完成的按任务比例扣分。(案件发生地的网格协助科室和区卫计局查处成功的“两非”案件,协助查处方每例算0.5个案件数。此项每半年计算一次。)
(七)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率(10分)
流出、流入怀孕、婚育、生育和避孕服务登记信息等共10项目标任务数,每项目标任务数完成得1分,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分。
(八)党员干部违法生育查处率(4分)
发现党员干部违法生育未处理未上报的,1例扣1分,扣完为止。
(九)避孕药具管理(3分)
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药具节育知识知晓率、免费计划生育避孕药具获得率、服务随访率,经检查推算达到指标的,各得1分;每低于指标的分别扣0.1分,扣完为止。
三、保障措施
上述重点工作指标结合实际检查结果每季度进行排名。动态管理得分排名作为工作通报的主要依据,年度得分按30%权重计入当年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总分。
科室每季度配合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重点工作指标落实情况组织检查。如发现数据有误差,各指标根据推算结果重新计分。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