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鹿松办[2016]104号
关于公布温州市鹿城区松台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街道各科室、大网格(社区):
为贯彻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根据《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公开工作的通知》(温鹿政办发明电〔2015〕41号)和《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做好部门和街镇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公开工作的通知》(温鹿政办发明电〔2016〕47号)文件要求,我街道对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 序号 | 文 号 | 文 件 名 称 |
| 1 | 温鹿松办〔2016〕25号 | 关于印发《松台街道市容环境考核办法》的通知 |
| 2 | 温鹿松办〔2016〕26号 | 关于印发《松台街道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