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州市鹿城区丰门街道上伊村村民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要求上伊村三产安置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的申请悉。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以及区发改局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号:03021605314190533830)、市规划局规划条件通知书([2015]规划条件02060号),我局组织有关部门的技术人员(名单附后)对浙江同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上伊村三产安置房建设项目进行了审查,会后设计单位根据联审会议意见(联审会议纪要[2016]24号)做了修改。现对修改完善后的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址:
该工程位于温州市中国鞋都铁路沿线西侧30-1号地块,地块北侧为屿头村二产留地,西侧为经一三零路,南侧为纬二一八路。
二、建设规模:
1、该工程建设用地面积7337.31㎡,建筑占地面积1965㎡。
2、总建筑面积17740.72㎡。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13207㎡,其中商业3561.11㎡,住宅9309.70㎡,配电房151.34㎡,有线电视机房10.07㎡,通信机房15.4㎡,物业用房103.43㎡,消控室、智能控制室25.36㎡,居家养老服务用房30.59㎡;不计容积率地下建筑面积4462.67㎡(其中人防面积1550㎡),一层消防人行通道46.41㎡,底层架空24.64㎡。
3、建筑密度26.78%,容积率1.8,绿地率30%,绿地面积2201.2㎡。机动车停车数125辆(地下停车92辆,地面停车4辆,地面立体停车泊位29辆),地上非机动车停车数量335辆,非机动车停车面积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