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州市鹿城区丰门街道关于开展“红色基金”建设的实施方案
温鹿丰门党工委〔2016〕51号
各党组织:
为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爱、帮扶机制,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向心力、号召力和战斗力,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展“红色基金”建设的实施方案》(温鹿组〔2016〕42号)、区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的实施意见》(鹿委发〔2015〕23号)和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红色基金”建设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温组发〔2015〕96号)要求,现就开展“红色基金”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金的筹集
街道建立“红色基金”,包括党建公积金、各村(社区)红色基金。“红色基金”采取“留存党费划拨、党组织和党员捐助、社会资助”等办法多渠道筹集。
二、基金的使用范围及对象
1.党内关爱类:对因病、因灾、失业、年老、残疾或家庭遭遇重大变故等原因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党员,离任村干部中生活困难的党员,以及为党的事业作出贡献的老党员等,给予关爱帮扶。
2.表彰奖励类:对抢险救灾、见义勇为等先进事迹突出、社会反响强烈的,模范践行社会道德、示范引领作用明显的,密切联系群众、热情为群众服务的优秀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进行表彰奖励。
3.创业激励类:每年选择对一部分自主创业的困难党员,在严格审批核实的前提下,实施创业资金激励,增强创业信心和动力。
4.固本强基类:着眼于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对基层党支部活动场所建设、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党员教育培训、党员“政治生日”、党员义工活动等,予以经费支持。
三、基金的组织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