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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丰门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丰门街道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5-29 鹿城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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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丰门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丰门街道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温鹿丰门办〔2016〕52

 

各科室、大网格、社区(行政村)、驻街道站(所):

  《丰门街道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已经街道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丰门街道办事处

                                                                     2016421

 

丰门街道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消防安全

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全面巩固消防“双月”攻坚成效,探索建立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管理长效机制,促进街道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好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基本要求》(DB33/T976-2015)、《温州市居住房屋出租管理暂行办法》、《居住出租房及合用场所整治标准和问责“十个一律”》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决定开展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巩固消防安全“双月”攻坚成效,开展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准入登记备案、动态监管工作,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五大责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按照居住人数100人以上、30人以上、10人以上、3人以上、3人以下出租房,合用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配套的员工集体宿舍的分类,依次推进改造提升工作,全面改善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消防安全状况。力争通过两年左右时间的努力,使现有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基本达到消防安全要求,为丰门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步骤

  (一)整治提升阶段(2016年31日至1231日)

  巩固“双月”攻坚成效,进一步发动街道基层站所、大网格、社区(行政村)等力量,按照地方标准《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基本要求》(DB33/T976-2015)进行改造提升。331日前,30人以上的居住出租房完成改造提升;930日前,10人以上的居住出租房要完成改造提升;1231日前,所有的居住出租房要基本完成改造提升。630日前,将所有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信息全部录入消防安全网格化信息系统。整治期间,各单位要以“十个一律”作为准入条件,按照“村不漏户、户不漏房、房不漏间”的原则,集中精力对辖区内的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开展全面准入登记备案工作,督促出租人、业主主动开展居住房屋出租、合用场所登记和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二)自查自验阶段(2017年11日至1031日)

  20171月1起,各单位分类分批开展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的检查验收,并建立工作台账;2017年430日起,街道消安委分批进行检查考核,10人以上的居住出租房100%检查,合用场所100%检查,10人以下居住出租房抽查率不低于30%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7年111日至1130日)

  街道消安委将按一定比例组织综合检查考核,并做好迎接上级考核验收的准备工作。

  三、整治措施

  (一)实施准入登记。大网格(社区)负责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登记备案,辖区内所有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必须要登记备案。由大网格、社区(行政村)具体负责发放、审查、收集申报备案的材料,辖区内的驻格干部、网格员负责实地检查申报的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是否符合“十个一律”的7项刚性消防安全整治标准,凡一条不符合7项标准的,认定不符合出租、使用条件。对于符合条件的,由大网格、社区(行政村)盖章,签订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统一交付大网格录入消防安全“网格化”信息系统,核发准予登记备案标识,并在当地公安派出所同步登记;对不符合条件或未进行登记备案的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一律禁止出租、使用,市场监管所不得给予工商营业登记。流动人口100人以上的企业要将员工集体宿舍或居住出租房屋汇总后统一申报登记。房产中介服务机构、物业服务企业等应积极协助做好居住房屋出租登记工作。

  (二)逐级整改提升。以《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基本要求》(DB33/T976-2015)为引领,分类分级开展技术改造,推动居住出租房密集区设置消防水源和电动车集中停放区,合用场所和灶具集中的厨房设置简易喷淋和水喉,鼓励所有居住出租房房东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报警探测器,30人以上的居住出租房和合用场所必须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报警探测器,每个租户配置消防“四要件”,确保满足各项整治要求。在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的前提下,提升居住出租房管理水平,推动居住出租房密集区建立志愿消防队,100人以上的出租房配置专职消防安全管理员。同时,推广“统租统管”、“物业管理式”、“旅店式”居住出租房等新模式,切实打造标准化、高品质的居住出租房。

  (三)实施综合治理。按照《丰门街道消防安全与安全生产工作岗位职责说明书》要求,各有关单位应建立健全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管理工作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密切协作,共同做好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鞋都派出所负责依法查处刑事、治安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城西房管所依法查处违反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的行为,双屿国土资源管理所、规划管理所强化对通天房结构建筑的源头管控,杜绝增量产生;街道安监所负责查处与居住出租房合用的生产经营场所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相关许可审批部门负责查处职责范围内,利用居住出租房从事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的行为;国土资源、城管与执法、房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查处用于出租的违法建筑物,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出租的行为;双屿供电所要继续为居民用户提供“漏保”的免费安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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