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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藤桥镇2016年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网格:
现将《藤桥镇2016年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鹿城区藤桥镇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5日
藤桥镇2016年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中发〔2015〕40号),为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在区下达给我镇目标管理责任制指标的基础上,结合我镇人口发展形势和计划生育工作实际,以及近年来改革完善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实践经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镇6个网格。
二、考核内容
围绕调控出生人口数量、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改善出生人口结构、强化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着力计划生育家庭关怀、提升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能力6个方面的内容,设置任务指标、工作指标、保障指标和创新项目:
(一)任务指标(22分)
1.计划生育率:达到指标要求。
2.出生人口素质: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人群覆盖率达到85%以上。
3、出生人口性别比:户籍当年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指标要求以内。
4.流动育龄妇女管理:流动育龄妇女登记管理率达到90%以上;流动育龄妇女的生孕信息通报率达到95%以上。
5.党员干部违法生育查处率:查处率达到100%。
(二)工作指标(49分)
1.宣传教育:建立计划生育政策、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知识新媒体宣传平台,育龄人群受众面达到80%以上。新闻宣传报道有利于营造计划生育工作氛围,无负面新闻事件发生。
2.依法行政:行政执法人员数(持有行政执法证)符合相关规定,再生育审批规范,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及时、规范,无违规收费现象;严格执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无违法行政引发的重大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