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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司法系统服务企业健康发展若干
措施》的通知
各科室、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鹿城区司法系统服务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
2017年6月2日
鹿城区司法系统服务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为落实全市企业发展和招商引资会议精神以及市局司法系统服务企业健康发展有关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鹿城企业大发展大提升、鹿城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发挥鹿城在打造“铁三角”中“排头兵”“顶梁柱”的作用,制定全区司法系统服务企业发展9项措施。
1.服务企业转型升级。服务“三转一市”,力争律师参与企业发债、股份制改造、挂牌上市等业务数量比上年增加15%。推动法律服务“温商回归”,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化建设,构建全球温商法律服务体系。
2.依法参与企业重整重组。做好企业重整重组和破产清算工作,引导律师参与企业危机救济和“僵尸”企业处置,参与不良资产处置,创新银行资产包处置方式。组建至少5支律师专业团队,积极参与不良资产处置工作,化解企业风险。全年全区律师事务所参与破产案件不少于80件。
3.服务科技型企业创业创新。引进双证(同时拥有律师证和专利代理证)律师人才,组建一家双证律师事务所,组织律师提供针对性法律讲座和法律帮助。组建电商企业法律公益服务团,开展“法律走进网企”公益服务活动,全年开展讲座15场、法律体检50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