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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区发展和改革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内容涵盖我局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鹿城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www.xxgk.lucheng.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政务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鹿城区广场路188号7幢,电话:88030516,电子邮箱:zfj@lucheng.gov.cn。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有关工作要求,以公开为手段,以提高办事效率为目标,以服务群众为出发点,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等信息发布平台,及时主动、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极力打造阳光政务,努力发挥政府信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导作用。我局按照有关规定及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机构信息、政策文件、项目审批、民生情况等各项政府信息,到2013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93条,其中201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8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认真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 201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本单位的相关科室。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纳入本单位财政管理。由于2013年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为0。2013年度本单位未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单位2013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些成绩,但也存在公开的深度不够、公开载体有待完善等问题。2014年,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1.不断深化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全面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情况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加大价格和收费监管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做好涉及教育、农民负担、医疗、旅游市场等民生领域价格和收费监管信息的公开工作,对社会影响大、公众反映强烈的价格违法案件,要及时公布查办情况。
2.进一步强化制度学习与完善工作。继续深入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配套文件,深化对《条例》实施重要意义的认识,进一步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加大工作力度,认真按照《条例》要求做好各项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不断总结经验,研究出更适合实际情况的工作方法,改进工作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发展改革委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