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各街镇: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第275号令)的规定,区法制办对区政府各部门和街镇于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报送区人民政府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区政府各部门和街镇报送的下列规范性文件,予以备案。
附件:2017年第一季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7年4月24日
附件
2017年第一季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
序号 | 统一编号 | 文件名称 | 文件文号 | 报备单位 | 报备时间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鹿城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luchengqu/20210529/107617.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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