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同意兴建山福镇
东岙村大龙升公益性公墓的批复
东岙村村民委员会:
山福镇东岙村大龙升公益性公墓的项目已经鹿城区民政局(温鹿民〔2016〕33号)同意建设,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林业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物价局等六厅(局)《关于规范生态墓地建设的通知》(浙民事〔2015〕201号)、市政府《关于规范公益性生态墓地建设的通知》(温政办〔2006〕128号)、市政府令《温州市殡葬管理办法》(第133号)和温州市民政局《关于下放部分殡葬管理权限的通知》(温民事〔2009〕5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你村实际情况,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由你村负责建设东岙村大龙升公益性公墓,公墓选址在东岙村大龙森山,核准墓地用地3亩,核定建造生态墓穴450对和一个小型停车场、管理房等配套工程。
二、东岙村大龙升公益性公墓安葬对象:山福镇东岙村内死亡人口;山福镇重点工程建设迁移坟墓;周边无条件建设公益性公墓的村村民墓葬需要。严禁对外经营销售墓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