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开展春节前宗教及民间
信仰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网格、宗教及民间信仰场所:
春节期间,恰逢传统活动旺季,人员密集,客流量大,为确保春节期间各场所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区里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对全镇辖区范围内宗教及民间信仰场所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场所负责人务必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推进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切实落实“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责任分工,落实专人负责,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检查时间
2016年1月11日—2月5日。
三、检查内容
(1)安全管理班子人员配备落实和安全管理制度;
(2)除夕夜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3)安全管理人员工作证,红袖章等配备落实情况;
(4)日常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和宣传;
(5)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通畅;
(6)具有完好的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
(7)灭火器、室内消防栓完好有效;
(8)具有安全、整洁、完好的电气线路;
(9)场所内物品堆放整齐;
(10)香亭、烛台与主场所隔离,且有专人负责看管香亭、烛台、纸炉;
(11)场所内平时用电、用气有专人负责;
(12)严禁摆放点燃大蜡烛。
四、有关事项
请各网格及时按要求开展检查工作,各宗教及民间信仰场所及时对照要求开展自查,对发现的问题查漏补缺,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同时,将鹿城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检查登记表(附件1)和鹿城区山福镇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书(附件2)填写完毕,并于2016年2月5日前报至镇党建办(联系人:金璐悠,电话:18268930881,QQ:334719923 )。
附件:1.鹿城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检查登记表
2.鹿城区山福镇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书
温州市鹿城区山福镇人民政府
2016年1月8日
附件1 鹿城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检查登记表 被检查场所: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 |||
序号 |
检 查 内 容 | 是或否 (选否请说明) |
情况说明 |
一 | 日常安全检查 | ||
1 | 是否有一套安全管理班子和制度。 | ||
2 | 平时是否有开展安全知识教育与宣传。 | ||
3 |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 ||
4 | 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设置是否完好有效。 | ||
5 | 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 | ||
6 | 电气线路是否安全保护。 | ||
7 | 室内消火栓是否完好有效。 | ||
8 | 场所内物品堆放是否整齐有序。 | ||
9 | 香亭、烛台是否与主场所隔离。 | ||
10 | 是否有专人负责看管香亭、烛台、纸炉。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鹿城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luchengqu/20210529/1075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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