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充分调动全科网格员信息采集积极性,及时采集、整合、上报信息,全面掌握网格基础信息、重点信息,有效处理矛盾纠纷,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化解不稳定因素,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根据上级有关全科网格、“四个平台”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总体目标
通过全科网格工作信息采集“以奖代补”工作,探索建立起实时互动的信息采集机制、快速流转的信息处理机制、全程跟踪的督查督办机制和信息采集上报的激励机制。努力做到第一时间发现掌握各类信息、第一时间稳妥处理不稳定因素、第一时间回应民生诉求,打造升级版基础治理模式,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第二条 奖励适用对象
奖励适用对象指全科网格专职网格员、兼职网格员及通过“平安浙江APP”采集上报信息的普通民众。
第三条 报送信息范围
凡涉及本辖区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公共安全、反映民生诉求的矛盾纠纷类、治安、安全隐患类、党群事务类、民生服务类、其它中心工作等五大类五十小类的网格信息,均可采集、整合、上报(详见《全科网格工作信息采办清单》)。
第四条 信息采集方式
全科网格专职网格员、兼职网格员、基层站所(队)协管员、普通民众通过“平安通”手机或“平安浙江APP”采集、整合信息,并通过“四个平台”上报,重大紧急信息需同时通过电话、微信、传真等方式上报街道综合信息指挥室(以下简称指挥室)。
第五条 信息采集计分标准
对及时录入浙江省平安建设信息系统且符合信息报送范围的各类有效信息,按其重要程度和作用大小,结合上级有关规定,实施分类奖励,具体如下:
(一)一般信息。即大网格(社区)内可处置事项,由网格员按照职责处置或者社区主任统筹指派人员完成,该类事项信息采集每件计2分。
(二)较大信息。即大网格(社区)处置困难或处置不了,需在“四个平台”内统筹、流转、交办的事项,该类事项信息采集每件计5分。
(三)重大信息。指具有较高稳定风险,街道“四个平台”难以有效处置,需上报至区平安浙江信息系统,由区指挥中心分
流处理的事项,该类事项信息采集每件计10分。
(四)高风险信息。指具有高稳定风险,如果不及时制止、处置,可能造成重大影响或重大损失,从而引发街道考核重大失分甚至一票否决的各种不稳定因素信息。该类事项信息采集计20分。
基层站所(队)协管员通过“平安浙江APP”采集信息、流转、处置事件的计分按照以上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