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藤桥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鼓励藤桥镇早稻扩种,确保完成我区粮食生产任务,根据区领导批示,现就藤桥镇水稻“单改双”专项补贴方案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补贴对象
在藤桥镇范围内,实施单季水稻改种双季水稻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种粮大户等农业经营主体。
二、补贴标准
按早稻播种面积每亩补贴300元。
三、申报条件和程序
(一)申报“单改双”专项补贴的农业经营主体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应种植双季水稻,仅种植单季稻不享受该项补贴。
2、种植范围应为藤桥镇辖内,且早稻连片播种面积达到20亩以上。
(二)申报主体应提供以下申报资料:
1、《XX年度藤桥镇水稻“单改双” 专项补贴申请表》
2、地块航拍图片
3、其他证明材料
该项补贴实行自主申报制度,申报主体应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经村级组织、镇政府初审,并由镇政府进行公示后,上报区农林水利局、区财政局。镇政府应组织人员对“单改双”早稻播种面积进行实地核实,对申报面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四、管理与监督
(一)“单改双”专项补贴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截留、挪用。
(二)区农林水利局、区财政局应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抽查核实,如发现违规行为,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XX年度藤桥镇水稻“单改双”专项补贴申请表》
温州市鹿城区农林水利局 温州市鹿城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