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山福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制度
为加强山福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工作,根据省、市、区农村生活污水运维实施意见和考核办法,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管理制度
1、建立以分管领导林喆为组长,陈志、解非、陈光锋、王必文、夏金圆为副组长,城管办其他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山福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镇的农村生活污水运维工作。
2、山福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工作分管领导林喆,负责全镇农村生活污水日常运维工作的组织协调,各网格运维负责人分别是陈志、解非、陈光锋、王必文、夏金圆,负责本网格农村污水运维工作的协调。
3、设立举报电话:0577—56569568, 由镇城管办负责受理各村生活污水投诉问题,及时记录投诉台账。
4.建立山福镇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基础信息库,逐年完善各村受益农户,村内管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详情,如有变化,及时修改并完善。
二、巡查记录制度
(一)管网巡查
1、组织运维单位、村组织每月至少一次对污水收集管网及各类检查井、清扫井等相关构筑物及设施设备进行全面的巡视检查,对格栅、各类户外检查井等淤积和管网中出现的漏、坏、堵、溢等异常现象,及时记录并告知运维单位清理修复。
2、经常性检查各类井盖的完整性、安全性,发现缺失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告知运维单位及时更换;
3、对出现较严重的如路面沉降等可能影响排水系统正常运行的问题,及时安排修复并报区主管部门备案。
(二)终端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