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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福镇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网格、科室、村、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火灾灾害。为切实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维护全镇火灾形势稳定,现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力抓好全镇辖区内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提升全社会火灾防空能力,坚决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在今冬明春持续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突出问题大整治、消防安全大培训、基础建设大提升、应急处置大演练”活动,确保火灾四项指数同比呈下降趋势,确保不发生较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
1.开展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在全区“两会”等重大活动以及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日期间,各村居要在总结固化G20杭州峰会安保经验的基础上,广泛发动消防志愿者、微型消防站、区域联防队伍等社会力量,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实行火灾隐患自查自改、消防安全自防自管。元宵节期间,要在爆竹燃放区域以及重点区域实行巡防看守,确保节日消防安全。
(二)开展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大整治。
1.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各村居、有关单位要针对社会单位、居民社区等重点对象,结合区委、区政府民房电气线路改造活动,部署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要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工作内容,重点整治乱拉乱接问题,及时更换、改造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加装PVC套管,鼓励单位和居民家庭安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要鼓励引导大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公众聚集场所安装电气火灾监测设备,重点鼓励引导农村家庭、老旧小区家庭安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2.持续推进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民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各村居、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大拆大整”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民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要求,持续推进隐患整治,实施长效监管。12月底前,各村居要完成10人以上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和验收,10人以上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准入登记备案率要达到100%,对登记备案合格的,要核发消防准入登记证,对未经备案登记或整改不合格的,要加强排查、整治,严禁出租、使用,并明确整改责任人。
3.开展重大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对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挂牌督办,明确整改的责任主体、督办部门、整改期限。要督促指导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资金和整改期间的火灾防范手段。对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协调媒体分批次公布曝光,强力推动整改。对G20杭州峰会期间遗留未整改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不放心单位(区域),要建立问题和责任清单,明确整改计划,依法督促单位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消除,力争2017年3月底前整改到位。
(三)开展消防安全大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