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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山福镇2016年度农民建房
新增建设用地专项指标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网格、村民委员会:
为了切实做好我镇无房户、危房户农民建房用地保障工作,根据区政府下达指标,山福镇农民建房新增建设用地(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各村上报2016年度农民无房户、危房户建房户名单,具体要求如下:
1、专项专用,重点用于地质灾害点搬迁户、无房户、危房户农民建设用地。上报对象:①地质灾害点搬迁户,需异地迁建;②无房户、危房户;③因规划控制无法在原地原拆原建;④其他情况(一事一议)由镇政府研究确定,建房户人员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以村为单位汇总,经村两委会议讨论通过,上报网格初审汇总报镇农办。
2、地块选址:各村集中地块或农户自选地块,应选址范围在村庄边旱地、果园、林地、耕地等,选址尽量不占耕地,少占水田,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一般不在农保地选用地块,用地政策处理各村自行负责。上一年上报(见附件2:)农转用但供地率低于50%的村原则上不再安排2016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确需增加的,附宅基地分配方案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