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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福镇村级计划生育协会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村:
为全面贯彻中国计生协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积极发挥各级计生协会组织作为党和政府与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以及广大协会会员在执行国家各项政策参与社会生育中的带头、宣传、服务、监督和交流作用。根据镇计生协会关于协会工作考评要求,结合我镇协会工作实际,现将《山福镇村级计划生育协会工作职责》印发给你们,请各村按照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山福镇村级计划生育协会工作职责
温州市鹿城区山福镇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19日
山福镇村级计划生育协会工作职责
一、村级计划生育协会职责
(一)村级计划生育协会职责
1、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积极参与村民自治,带头遵守《村民自治章程》和《计划生育公约》等。
2、积极开展“生育关怀行动”,负责本村的特殊困难家庭救助工作。调动和发挥会员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帮助实行了计划生育的困难家庭发展生产,解决实际困难,带领群众少生快富。
3、参与计划生育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及时反映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意见建议,保障群众在计划生育事务中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4、积极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在重大节日期间,组织会员开展集中宣传服务活动。协会组织每年活动次数不少于4次。
(二)计划生育协会会员守则
1、必须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承担协会分配的工作任务,在协会建设和开展各项服务中发挥积极作用。
2、热心向群众宣传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法规,传播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妇女保健等科普知识。
3、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保自己,管子女,带亲友,带邻居。
4、带头创建优生优育、富裕文明、健康幸福新家庭。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生育中的实际困难提供服务。
5、主动参与、善于监督计划生育政策的正确落实和奖惩政策的合理兑现,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6、认真履行会员义务,按期缴纳会费。
(三)村级协会会长、副会长、理事秘书长、会员小组长工作职责
1、会长职责
会长代表理事会全面领导协会工作,召集并主持本级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等重要会议,研究解决协会工作重大问题;负责解决协会组织建设、工作经费的落实。
2、副会长职责 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履行会长、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确定的职责,根据自己的社会影响和特长发挥作用。
3、理事的工作职责
(1)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完成所负责的工作任务。
(2)积极参加会议,主动提出工作与活动的意见和建议。
(3)密切联系群众,及时向协会反映会员的要求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情况。
(4)团结会员,带领广大群众为计划生育事业做贡献。
4、秘书长职责
(1)负责做好协会日常工作,负责年度工作计划的组织实施;
(2)负责召开月例会,听取会员小组长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下月工作,及时向理事会反映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3)负责协会会议的筹备、记录和各项册、薄、表的登记和有关材料的汇总、整理、保管;
(4)负责上报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救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人员名单;
(5)组织理事、会员开展各项活动,负责理事、会员的培训和会员之家的布置。
5、会员小组长工作职责
(1)负责召集本组会员会议,及时传达贯彻上级计生协工作要求;
(2)组织会员学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殖保健、优生优育知识;组织会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3)倾听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做好收集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