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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鹿大南办发〔2017〕29号
关于印发《大南街道2017年春节、“两会”期间消防安全与安全生产、食药品安全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大网格(社区)、相关科室(站所):
《大南街道2017年春节、“两会”期间消防安全与安全生产、食药品安全专项行动方案》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九日
大南街道2017年春节、“两会”期间消防安全 与安全生产、食药品安全专项行动方案
2017年春节、全国省市“两会”即将来临,为切实加强春节、“两会”期间安全工作,经街道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春节、“两会”期间消防安全与安全生产、食药品安全专项行动,现将方案公布如下:
一、工作目标
确保大南辖区消防安全平稳、安全生产好转、食药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认真对照上级平安建设考核办法,坚决防止“一票否决”事项的发生,为辖区居民平安、祥和过节和各级“两会”圆满、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步骤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从2017年1月16日开始至3月31日结束,为期两个半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阶段(1月16日至2月10日)
各大网格(社区)、相关科室(站所)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组织召开工作动员会,部署专项行动,利用宣传栏、LED屏幕、短信、网络平台、微博微信等宣传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多角度地为专项行动宣传造势。
(二)实施阶段(2月11日至3月25日)
各大网格(社区)、相关科室(站所)要按照职责分工突出抓好消防安全、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的安全工作,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查漏补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总结阶段(3月26日至3月31日)
各大网格(社区)、相关科室(站所)要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分析,提炼经验做法,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大安全工作,并于3月31日前向街道消防安监办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三、具体措施
(一)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防控工作
一是扎实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作用,按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求,坚持群防群治、综合治理,实现社区消防安全规范管理,力争2017年社区火灾报警次数明显下降,居民群众消防安全满意度明显提升。具体要求参照(温鹿消安办〔2016〕102号)文件执行。二是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持续推进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隐患整治,同时对录入系统的出租房、合用场所逐一回访核查,防止既改隐患回潮、反弹;对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隐患整治情况开展常态督查巡查,确保整治实效。
(二)从严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一是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针对冬春季节火灾易发的特点,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低小散单位及小店铺的安全生产检查,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要依法依规采取措施,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对各单位已审批的“跨年夜”等自发性群众活动,要提前介入告知相关安全标准,坚决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对商场、酒店宾馆(场所)等重点区域,集中开展消防与安全生产夜查行动,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稳定。二是强化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加强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和使用的安全监管,突出做好烟花爆竹非法经营点排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三是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强化对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管,明确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以预防坍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对在建工程涉及的深基坑、高边坡、高大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施工部位和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和治理,确保安全施工。四是强化“四无”企业整治工作。持续推进“四无”企业单位(无证照、无安全保障、无合法场所、无环保措施)整治工作,加强日常动态巡查,防止反弹回潮与新增现象。对已输入区整治工作信息平台的“四无”企业单位,要持续跟踪务必督改到位。五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文件精神。各网格、相关科室(站所)要把《意见》宣贯工作落实到位,积极推进《意见》宣传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公共场所。
(三)持续推进食药品安全巡查工作
一是开展食药品安全排查工作。对学校、餐饮店、小药店、农贸市场、宾馆等场所开展食药品安全排查,重点检查许可证、健康证是否过期;索证索票及进货台账、消毒设施、执证药师是否在岗;药品实名登记、销售活禽及禽类“一证两标”(即动物或动物产品检疫合证证明,动物检疫合格标识、产品合格标识)或未净膛等情况。二是做好聚餐登记备案工作。对聘请厨师举办10桌以上的聚餐活动,要事先办理备案工作,确保安全聚餐。三是加大督促整改与执法力度。对存在食药品安全隐患的单位与个人,要及时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整改到位。
附:《消防安全、安全生产、食药品安全检查重点清单》
附件:
《消防安全、安全生产、食药品安全检查重点清单》
一、学校或幼儿园
(一)校园周边安全
校园周边有无单位或者个人在校园周边(200米以内)设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及其他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或者设施的情况;有无单位或者个人在学校围墙或者建筑物边上开展工程建设而影响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和学校安全的情况。
(二)校园消防安全
1.教室、宿舍、综合楼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是否被人为堵塞,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是否正常;
2.装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有具有资质的操作人员,如有消防控制室的,检查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设置规范,保持完好有效(灭火器压力是否不足等),教职员工是否能正常使用消防器材(重点为食堂人员);
4.门卫室、宿舍管理员室是否有私接乱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电磁炉)、明火做饭、取暖现象;
5.实验室乙醇等危险化学品保管是否正确,台帐是否规范,是否实行双人双锁制度;
6.是否根据《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校园防火检查,每日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并作好检查记录(检查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