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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仰义街道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
消防安全整治月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片区网格管理工作组、基层部门站所、村(居):
为扎实推进仰义街道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认真吸取玉环民房“9.25”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落实“平安护航十九大大会战”,全面减少各类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大事不出、小事少出,确保我街道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在仰义街道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结合街道实际,开展为期1个月的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月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消防安全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全面降低各类事故总量、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目标,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消防安全非法违法行为,深入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全面梳理和有效管控重大安全风险,彻底整治一批消防重大事故隐患,严防较大社会影响事故发生,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此次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行动的重点是居住出租房,尤其是30人以上的群租房。
1、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标准。重点检查出租房备案登记情况,未备案、存在违章建筑的一律不得用于出租;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包括制衣、制鞋、印刷、纺织、危化品、燃气油料及烟花爆竹等)一律不得有人员居住;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居住部分合用,必须设置混凝土楼梯和采用混凝土楼板和砖墙彻底物理分隔;确需开门,采用钢制防火门;三层以上(含)的居住出租房应设置混凝土楼梯、设有楼顶疏散条件和配置逃生绳等措施;居住出租房及合用场所的电气线路应采用暗敷或阻燃套管保护。安装带有漏电保护装置的空气开关;居住出租房的居住间内设置灶间、厨房的,应采用实体墙与其他部分完全分隔;有电瓶车的居住出租房:应专门设置电瓶车充电区域和相关装置,充电区域采用实体墙与其他区域进行分隔,或安装简易喷淋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