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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鹿南郊办〔2017〕23号
南郊街道关于调整河长制的通知
各科室、社区、辖区各职能站、所(中队):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落实河长制进一步加强治水工作的若干意见》(浙委办发〔2017〕12号),进一步深化完善河长制工作,落实责任,强化统筹协调。经研究,决定设置南郊街道“五水共治”河长制办公室,与“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现将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总 河 长:吴旭东 街道办事处主任
街镇级河长:
温瑞塘河 吴旭东 街道办事处主任
牛桥底河 王文君 人大工委主任
西 山 河 覃春燕 党工委副书记
各 渡 河 占鹏程 委员副主任
葡萄棚河 (台州桥至兴通桥段)
贾 嘉 党工委委员
(兴通桥至各渡河汇合口)
陈先进 党工委委员
蛟尾堡河 池恩章 人武部长
双屿山河 周晓晨 办事处副主任
蛟尾潭河 马晓玲 办事处副主任
北 浃 河 金辉华 办事处副主任
横 塘 河 王文君 人大工委主任
社区(村)级河长:
温瑞塘河西屿段 陈佩佩 西屿社区主任
温瑞塘河三板桥段 卢晓敏 三板桥社区书记
温瑞塘河东龙段 谢 丹 东龙社区主任
牛桥底河 徐丹桂 十里亭社区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