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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鹿大南办发〔2017〕124号
关于印发《大南街道税收社会化征管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大网格(社区)、辖区职能站所:
《大南街道税收社会化征管服务实施方案》已经大南街道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七年六月三十日
大南街道税收社会化征管服务实施方案
为深化税源社会化管理,解决零散税源征管工作中人少户多、税源隐蔽、手段弱化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各部门管理职能,切实堵塞征管漏洞,公平税负,壮大街道财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鹿城区税收征管保障工作的通知》(温鹿政办〔2016〕129号)、《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鹿城区税收社会化征管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温鹿政办〔2017〕42号)精神。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领导、税务指导、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的总体要求,整合国税。地税税收征管资源,发挥社会职能部门作用,全面加强零散税源的征收管理,构建规范、便捷、高效的社会化征管工作机制,坚持依法治税,强化征管,加强对辖区零散税收的征管,堵塞各种税收漏洞,做到应收尽收,增加财政收入,实现辖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根据区政府统一领导部署,整合国税、地税、市场监管等职能站所资源,依托社会综合治税网络,降低零散税收征收的成本,营造公开良好的税收征管与服务环境,调动科室、站所、大网格发展经济、培植财源的积极性,做好辖区存量企业跟踪服务,逐步扩大辖区财源基础,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三、实施原则 (一)坚持整体联动。由街道组织牵头,发挥国税、地税、市场监管等职能站所和各大网格积极性,实现多方联动;与集中整治消防和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四无”整治、城市管理、用电安全等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相结合,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实现税收社会化征管协作。
(二)坚持信息共享。积极与区大数据管理中心互联互通,并及时将相关信息资源传递给各大网格、职能站所,提高税源监控、税收统计等方面的科学化、透明化水平,为决策做好数据支撑。
(三)坚持考核奖励。逐步建立并完善税收社会化征管考核机制,将各大网格的工作完成情况纳入考绩体系,并设立相关奖励办法,调动基层工作积极性。
四、组织机构
成立大南街道税收社会化征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组长,各相关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主要成员有党政综合办公室、监察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城管与城建办公室、经济和统计办公室、城西税务所、地税四科、大南派出所、行政执法局南门中队、大南市场监管所、南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环保局五马管理所、城南房管所、区供电分局蝉街营业所,以及街道七个大网格(社区)主要负责人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街道税收征管化的组织、管理、协调、督促和考核工作。
五、协管范围
协助税收社会化征管服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各项涉及税费征收管理和服务:
(一)尚未形成税款入库增值税小规模企业;
(二)申报起征点以下个体工商户;
(三)新办未到税务部门申报的个体工商户;
(四)无征管信息的个体工商户;
(五)个人临时经营户(个人房屋出租、培训办学、医疗服务、装潢服务、礼仪服务等零散经营活动);
(六)税收社会化征管领导小组认为应当纳入协管范围的其他行业和项目。
由区国税局、地税鹿城分局自行征收或已委托代征税收的专业市场、农贸市场暂不纳入此范围。
六、工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