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鹿大南委〔2017〕102号
大南街道推进“四个平台”基层治理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试行)
各科室、基层站所、大网格(社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镇)“四个平台”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浙委办发〔2016〕69号)、《中共温州市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的实施意见》(温委发〔2015〕32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乡镇(镇)“四个平台”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温委办发〔2016〕113号)、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镇镇“四个平台”基层治理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鹿委办发〔2016〕53号)精神,进一步整合资源力量,增强街道管理服务功能,全面提升街道社会管理和服务群众水平,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同意,结合大南街道实际,现就推进街道综治工作、综合执法、市场监管、便民服务等“四个平台”(以下简称“四个平台”)建设工作,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围绕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大网格治理模式为基础,以分类指导、统筹协调、综合管理为原则,统筹条块力量,优化行政资源配置,突破制度障碍,提升工作水平,打造升级版基层治理模式,为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示范城区提供坚实体制机制保障。
二、“四个平台”的功能定位
(一)综治工作平台。依托街道综治办,统筹派出所、司法、信访、民宗、人武等工作力量,构建统一的街道综治工作平台,主要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禁毒、人武、司法、民宗、新居民服务管理等功能。各大网格设置综治副网格长1名,一般由网格警长担任。建立综治工作平台协调组,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担任组长,人武部长担任副组长,相关科室、站所负责人与大网格综治综治副网格长为成员。街道综治办承担综治平台日常管理协调工作。
(二)市场监管平台。依托街道经济发展办,统筹经济建设、质量监督、食品安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劳动监察等管理服务资源,构建统一的市场监管平台。主要承担面向企业和市场经营主体的行政监管和执法职责,维护市场秩序,改善营商环境,保障经济主体正常开展活动。各大网格设置市场监管副网格长1名,一般由大网格市场监管员担任。建立市场监管平台协调组,由分管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的领导担任组长,相关科室、站所负责人与大网格市场监管副网格长为成员。街道经济发展办承担市场监管平台日常管理协调工作。
(三)综合执法平台。依托街道城建城管办,统筹数字城管、环境保护、住建、国土、规划、水利等行政执法力量,构建统一的综合执法平台,主要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开展联合执法和巡查,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行政违法行为。各大网格设置综合执法副网格长1名,一般由大网格行政执法员担任。建立综合执法平台协调组,由分管城管的领导担任组长,其他相关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科室、站所负责人与大网格行政执法员等为成员。街道城建城管办承担综合执法平台日常管理协调工作。
(四)便民服务平台。依托街道社会事务办,统筹民政、教育、卫计、文化、体育、社区服务等工作力量,构建统一的便民服务平台,主要承担民政、卫计、涉企等面向基层群众的各类证照办理等相关公共服务。各大网格设置便民服务平台副网格长1名,一般由社区主任担任。依托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政务服务网,完善街道网上服务站,设立社区网上服务点,实现“一窗”受理、“一站”办结。建立便民服务平台协调组,由街道分管社会事务办的领导担任组长,其他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科室、站所负责人与大网格便民服务副网格长为成员。街道社会事务办承担便民服务平台日常管理协调工作。
三、配套措施
(一)平台统筹管理机制。建立街道“四个平台”联席会议制度,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副主任为召集人,也可委托党工委副书记作为召集人,街道班子成员、科室、站所负责人和网格长为联席会议组成人员。街道综治办负责信息归集、分析研判、信息上报、分流交办、反馈督办等日常工作。“四个平台”联席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由召集人临时召集联席会议。各平台每周召开一次例会,由各个平台负责协调指挥工作的组长(可委托副组长)分别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可扩大参会人员。需多个平台协作配合的事项,一般由党工委副书记协调处置。特别重大事项报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协调。街道综治办负责召开联席会议的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