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鹿大南委〔2017〕149号
关于印发《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的通知
街道班子成员、各科室、各社区(网格):
《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已经党工委、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大南街道工作委员会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大南街道办事处
2017年8月10日
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
一、张香梅同志
对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抓好党工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三)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
二、陈胜利同志
对街道办事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抓好政府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深化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加强对重大公共投资和政府产业基金的监督管理。加强政府性资金存放规范管理,完善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制度。
(三)深化简政放权,落实“最多跑一次”“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等有关要求,强化对招商引资和重大项目审批、落地、建设的服务保障,严肃查纠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三、林建勇同志
对分管的党建办及职责范围内的宣传、统战等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和惩戒机制。
(二)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自律教育。
(三)协助推进领导干部家风建设。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汲取家规家风、乡规民约中的精华,扬真抑假、扬善抑恶、扬美抑丑,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四)加大党风廉政宣传力度。加强涉纪涉腐舆情的监测、研判和处置。
(五)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1.严明党的纪律,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践行党内谈话、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等党内监督各项制度。2.推进作风建设,开展“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专项整治年活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3.支持执纪执法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支持纪检监察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承担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4.加强组织领导,履行“一岗双责”,年初总结分析上年度主体责任履行情况、安排部署本年度工作,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例会,执行“三书两报告”制度。
四、姜善义同志
对分管的党建办、综治办,联系的马鞍池社区(网格)及工作职责范围内党建、平安、综治、维稳、信访、禁毒、农业、农村、三资管理、法治建设等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完善维护社会稳定长效机制,建立完善社会矛盾化解机制;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
(二)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非生产性支出,规范村务、财务公开的内容和程序。
(三)加强反腐败联系与合作,重视并加强对涉纪信访问题的处置工作,加大在涉纪涉腐信息共享、案件线索移送等工作中的协作配合。
(四)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1.严明党的纪律,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践行党内谈话、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等党内监督各项制度。2.推进作风建设,开展“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专项整治年活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3.支持执纪执法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支持纪检监察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承担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4.加强组织领导,履行“一岗双责”,年初总结分析上年度主体责任履行情况、安排部署本年度工作,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例会,执行“三书两报告”制度。
五、陈茜同志
对分管的监察室,联系的荷花社区(网格)、荷花经合社及职责范围内的纪检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健全和完善执纪执法部门案情互通、信息共享、情报交流、线索移送机制。
(二)加强对基层工会经费收支情况的监督管理。
(三)协助落实党工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推进作风建设,持续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加强对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纠正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坚持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作为纪律审查重点,加大执纪监督、通报曝光力度。开展“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专项整治年活动,从严整治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庸、懒、散、拖、贪”等问题。
(五)主动适应监察体制改革对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坚持案件查办与审查安全“一岗双责”,注重办案的数量、质量、效果和安全相统一;加强规范问题线索集中管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六)切实加强社区(网格)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基层作风巡查,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
(七)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深化“树新形象、做好榜样,争做‘四有’纪检监察干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加强纪检组织建设,严格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巩固深化“三转”成果,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八)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1.严明党的纪律,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践行党内谈话、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等党内监督各项制度。2.推进作风建设,开展“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专项整治年活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3.支持执纪执法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支持纪检监察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承担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4.加强组织领导,履行“一岗双责”,年初总结分析上年度主体责任履行情况、安排部署本年度工作,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例会,执行“三书两报告”制度。
六、王永泽同志
对分管的经济办,联系的双莲桥社区(网格)及职责范围内的固定资产投资、经济运行、统计、经信、商务、旅游、科技、税源、招商引资、金融等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加强对办事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减轻企业负担,加强扶企助企工作,严格落实涉企优惠政策,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严格落实招商引资工作相关制度落实,从严规范招商引资工作。
(四)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1.严明党的纪律,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践行党内谈话、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等党内监督各项制度。2.推进作风建设,开展“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专项整治年活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3.支持执纪执法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支持纪检监察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承担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4.加强组织领导,履行“一岗双责”,年初总结分析上年度主体责任履行情况、安排部署本年度工作,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例会,执行“三书两报告”制度。
七、朱丽丽同志
对分管的党建办,联系的虞师里社区(网格)及职责范围内的组织、人事、考绩等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和组织原则,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问题。切实抓好党员参教信教问题专项整治。
(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改进干部选任方式;完善干部年度考核评价办法,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三)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管。加强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抽查核实。
(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完善民主生活会和“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等制度。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有关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职报告等制度。
(五)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1.严明党的纪律,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践行党内谈话、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等党内监督各项制度。2.推进作风建设,开展“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专项整治年活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3.支持执纪执法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支持纪检监察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承担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4.加强组织领导,履行“一岗双责”,年初总结分析上年度主体责任履行情况、安排部署本年度工作,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例会,执行“三书两报告”制度。
八、刘广同志
对分管的人武部、城管办(城管),联系的白鹿洲社区(网格)及职责范围内的人武、城管、防汛防台、五水共治、生态建设、交通治堵等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完善市容市貌管理、园林绿化、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剿灭劣V类水”等工作机制,并建立相关的工作管理制度。
(二)深入整治生态环境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三)做好辖区征兵、民兵训练等工作制度建设及落实;严守征兵工作纪律,杜绝征兵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四)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1.严明党的纪律,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践行党内谈话、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等党内监督各项制度。2.推进作风建设,开展“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专项整治年活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3.支持执纪执法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支持纪检监察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承担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4.加强组织领导,履行“一岗双责”,年初总结分析上年度主体责任履行情况、安排部署本年度工作,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例会,执行“三书两报告”制度。
九、叶庆国同志
对联系的丰收经合社及职责范围内的旧村、旧片区改造工作等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切实抓好房屋征收与安置工作,严格执行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涉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做到公平公正,依法行政。
(二)深化征地、拆迁等领域历史遗留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认真治理征地拆迁等工作中损害群众合法利益的问题。
(三)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1.严明党的纪律,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践行党内谈话、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等党内监督各项制度。2.推进作风建设,开展“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专项整治年活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3.支持执纪执法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支持纪检监察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承担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4.加强组织领导,履行“一岗双责”,年初总结分析上年度主体责任履行情况、安排部署本年度工作,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例会,执行“三书两报告”制度。
十、李建武同志
对分管的安监所、消防站、劳动监察中队,联系的荷花社区(网格)及职责范围内的安监、消防、出租房管理及劳动保障、市场主体监管及食品安全监管等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完善出租房消防、安全生产等工作制度,加强工作中涉及的人、财、物的监管力度。
(二)开展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在推进食品安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旧线路改造,出租房整治等方面,督促落实“一岗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