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温鹿大南委〔2016〕120号
关于印发《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
的通知
街道班子成员、各大网格、各科室:
《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已经党工委、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大南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6年7月26日
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
一、张香梅同志
对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抓好党工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三)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
二、陈钷同志
对街道办事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抓好政府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深化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加强对重大公共投资和政府产业基金的监督管理。加强政府性资金存放规范管理,完善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制度。
三、姜善义同志
对分管的综治办、禁毒办、司法所,联系的丰收经合社及工作职责范围内党建、平安、综治、维稳、信访、禁毒、网格协调、农业、农村、三资管理、法治建设等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完善维护社会稳定长效机制,建立完善社会矛盾化解机制。
(二)完善网格运行体制,强化对网格公共管理权力的监管,督促落实“一岗双责”。
(三)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非生产性支出,规范村务、财务公开的内容和程序。
(四)加强反腐败联系与合作,加大在涉纪涉腐信息共享、案件线索移送等工作中的协作配合。
四、陈茜同志
对分管的监察室,联系的荷花经合社及职责范围内的纪检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健全和完善执纪执法部门案情互通、信息共享、情报交流、线索移送机制。
(二)深入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严肃查纠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三)加强对基层工会经费收支情况的监督管理。
(四)深入开展纪律监督和教育,加强对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
(五)协助落实党工委主体责任。全面推行约谈提醒制度,完善落实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问责机制和制度,强化责任追究。
(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推进作风建设。坚持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作为纪律审查重点,加大执纪监督、通报曝光力度。开展“敢担当、树标杆”作风建设五大行动,从严整治党员干部中存在的执行不力、担当不够,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及其他“四风”问题。
(七)实践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八)深入推进网格(社区)基层作风巡查,助推社区换届工作顺利开展。
(九)巩固深化“三转”成果,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五、王永泽同志
对分管的经济办,联系的双莲桥大网格及职责范围内的固定资产投资、经济运行、统计、经信、商务、旅游、科技、税源、招商引资、金融等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加强对办事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减轻企业负担,加强扶企助企工作。
六、朱丽丽同志
对分管的党建办,联系的虞师里大网格及职责范围内的组织、人事、考绩等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和组织原则,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问题。切实抓好党员参教信教问题专项整治。
(二)协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
(三)加强换届风气监督,严把选人用人关,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四)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管。深入开展“三超两乱”、“裸官”、干部档案造假等专项整治,加强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抽查核实。
(五)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完善民主生活会和“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等制度。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有关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职报告等制度。
七、林慧同志
对分管的党建办,联系的花柳塘大网格及职责范围内的宣传、统战等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自律教育。
(二)协助推进领导干部家风建设。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汲取家规家风、乡规民约中的精华,扬真抑假、扬善抑恶、扬美抑丑,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三)加大党风廉政宣传力度。加强涉纪涉腐舆情的监测、研判和处置。
八、刘广同志
对负责人武、城建及交通治堵工作及分管的人武部、城建城管办(城建工作)等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领导责任。在党管武装等方面,要加强人、财、物监管,督促落实“一岗双责”。
九、李建武同志
对分管的党政办、安监所、消防站、劳动监察中队、大南市场监管所,联系的荷花大网格及职责范围内的安监、消防、出租房管理及劳动保障、市场主体监管及食品安全监管、机关内务等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协助抓好政风建设,优化政务生态。整治办事处“四风”问题,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二) 深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巩固深化办公用房专项清理工作。
(三)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管。
(四)在推进食品安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旧线路改造,出租房整治等方面,加强人、财、物监管,督促落实“一岗双责”。
十、朱川同志
对分管城建城管办、行政执法南门中队、大南环卫所,联系的白鹿洲大网格及职责范围内的城管、物管、防汛防台、五水共治、生态建设等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加强对招投标、拆违、执法等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二)深入整治生态环境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十一、黄休休同志
对分管社会事务办,联系的马鞍池大网格及职责范围内的卫计、民政、住房保障(公租房)等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推进社区建设,加强人、财、物监管。
(二)加强对社会救助、公租房初审等的监督制约。
附件:1. 党风廉政责任制责任分工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度报告表
附件1
党风廉政责任制责任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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