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印发《藤桥镇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网格、各科室、各部门站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吸取两起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有针对性地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7〕5号)、《全省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浙消安委办〔2017〕13号)、《全市2017 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温政办发明电〔2017〕69号)和鹿城区《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切实加强我镇夏季火灾防控工作,保持全镇火灾形势总体稳定,现制定《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要求予以落实。
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6日
藤桥镇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结合全省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和全市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要求,以“强基础、控大火”为目标,深入排查整治各行业领域、单位(场所)突出火灾隐患,努力实现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提升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镇夏季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努力为党的十九大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党的十九大闭幕。
三、工作内容
(一)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治理。
1.认真抓好消防安全风险调研评估。各网格、各科室、相关部门站所要以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社会福利机构、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和本地区消防安全高风险领域为重点,组织开展实地调研和评估,综合提出解决措施,强化政策支持,切实解决一批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各网格、相关科室、部门站所要于9月底前开展评估工作,12月底前完成评估。
2.推进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隐患“清零”。 各网格、相关科室、部门站所要深入开展“大拆大整”消防安全整治行动,6月底前,全镇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隐患整治率达到100%,准入登记备案率达100%。采取督查、通报、约谈、问责力度,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大拆大整”任务清单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镇纪委每周对各网格居住出租房和合用场所整治工作进行实地抽查暗访。
3.加强电气火灾防范。各网格、各科室相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的工作要求,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发动社区(村)等基层力量将电气安全治理纳入网格化管理,强化电气火灾防范技防措施运用;督促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管理单位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4.开展重大火灾隐患“清零”行动。各网格、相关科室、部门站所要坚持“应挂尽挂、媒体曝光、有患必除、重患必停”,对重大火灾隐患倒排时间,确保按时“清零”。对新发现的重大隐患,一律进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重大活动安保期间,出台严管措施,确保所有重大隐患有效管控,严防发生火灾。发动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加大曝光力度,形成强力震慑。
5.加强易燃易爆单位、民宿(农家乐)消防安全治理。各网格、相关科室、部门站所要依法履职,按照省、市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的工作要求,切实强化易燃易爆单位消防安全整治;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确定民宿范围和条件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6〕150号)和《浙江省民宿(农家乐)治安消防管理暂行规定》(浙公通字〔2016〕60号)要求,严把民宿消防安全源头关。
(二)强化推进行业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财经办:组织开展工贸行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管线、地质灾害点和废弃矿山除外);组织开展民爆物品行业生产和经销环节、国防科技工业领域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商品交易市场领域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