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鹿大南委〔2016〕59号
关于印发《大南街道人民群众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奖励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社区党组织,辖区各单位:
《大南街道人民群众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奖励规定(试行)》已经街道党工委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大南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6年5月26日
大南街道人民群众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奖励规定(试行)
为加强“平安大南”建设,推动“时尚大南 品质大南”发展,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行为,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特作如下奖励规定:
一 、奖励范围
凡在大南辖区内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活动,做出贡献的辖区居民(政法干警除外)和非大南籍居民,其行为经公安机关审核认定的,均可获得奖励。
二 、奖励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可获得相应的奖励:
1、协助公安机关直接扭送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的;
2、及时制止正在发生的各种“两抢一盗”等违法犯罪行为的;
3、向公安机关提供“两抢一盗”等案情线索,举报违法犯罪嫌疑人的;
4、向政府部门提供重要社情信息,事关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得到及时控制和处置的;
5、救死扶伤、抢险救灾等表现突出的;
6、其它维护社会治安成绩显著的。
三、奖励方式
1、扭送或积极提供案件主要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抓获“两抢一盗”刑事犯罪嫌疑人或“两抢一盗”在逃犯罪嫌疑人,且犯罪嫌疑人受到刑事处罚的奖励500元。
2、扭送和提供案件主要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抓获“两抢一盗”等违法犯罪嫌疑人员,且嫌疑人受到治安拘留的奖励200元;
3、扭送和提供案件主要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抓获涉“黄赌毒”等违法犯罪嫌疑人,且嫌疑人受到刑事处罚的奖励300元;
4、扭送和提供案件主要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抓获涉“黄赌毒”等违法犯罪嫌疑人,且嫌疑人受到治安处罚的奖励200元;
5、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协助公安机关工作的奖励100元;
6、对于在公安机关破获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重、特大刑事案件中有特殊贡献的见义勇为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可另行研究,增加一定的奖励额度。
四 、奖励审批程序
1、符合奖励条件的,需经辖区派出所或受理案件单位填写《人民群众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奖励审批表》,经街道综治办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发放。
2、举报人可选择通过银行转账、邮政汇款,凭有效证件委托领款等方式领取奖金,受理群众举报线索的单位、民警及相关人员必须严格保密;
3、奖励实行一案(事)一奖的办法。
五、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