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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10日16时许,位于鹿城区藤桥镇昌源路110号的温州市红杉彩印包装有限公司发生1起触电事故。一名机器操作工人在操作智能全自动天地盖纸盒成型机(以下简称纸盒成型机)时不慎触电,经送鹿城区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鹿城区安监局立即派人前往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取证,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并及时向市安监局、区委、区政府报告了事故的初步调查情况。8月10日成立了由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监察委、区总工会、平阳县安监局等单位参加的“8·10” 事故调查组,并邀请检察院派员参加对事故展开调查,对事故相关人员进行谈话,调查组邀请有关电气专家参与技术勘验分析和相关检测。12月21日,调查组召开事故分析会,对事故发生的原因、相关人员的责任以及处理意见等问题进行认真讨论分析,一致认为这是1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同时查明了事故的原因,明确了事故责任,对相关人员提出了处理意见,并形成如下事故调查报告。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温州市红杉彩印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杉彩印公司)成立于2009年10月10日,公司住所位于温州市藤桥镇昌源路110号第14幢一层,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吴伟,注册资本壹佰伍拾万元整,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印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026952691366。
温州中科包装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机械公司)成立于2013年3月21日,公司住所位于平阳县万全轻工基地家具园区万祥路301号,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余培宽,注册资本陆仟捌佰捌拾捌万元整,经营范围包装机械、纸制品机械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注册号:330326000083701。
2017年6月21日,买方红杉彩印公司与卖方中科机械公司签订产品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中科2017第0621号,买方向卖方购置2套规格型号为ZK-660A的纸盒成型机,总价为捌拾陆万元整。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情况
2017年8月5日,中科机械公司将两套纸盒成型机设备送达温州市藤桥镇昌源路110号第2幢一层的红杉彩印公司生产车间内。8月6日,中科机械公司安排售后人员梅山余、王志东、杨传总三人到红杉彩印公司对两套设备开始安装,其中设备的飞达机构胶水搅拌机电机由王志东安装并接线,设备总电源线由红杉彩印公司雇用电工潘建华接线,引自车间南墙配电箱内。8月7~8日由梅山余一个人对设备一些小部件安装并调试。调试期间,红杉彩印公司机器操作工张市里、徐洪仑手触摸机器外壳有触电麻麻感,梅山余认为是静电,没引起重视,在机器能正常生产运转后交由红杉彩印公司使用。8月10日上午,红杉彩印公司安排操作工张市里、徐洪仑正式使用该设备投入生产,各自负责一台。在机器运转时,操作工张市里、徐洪仑触碰机器时,仍有麻麻触电感觉。8月10日下午17时左右,红杉彩印公司主要负责人吴伟在生产车间机器设备旁巡查时,发现操作工张市里躺在纸盒成型机贴角机构西面中间的通道上,脸朝下,用手去摸其身体时,发现有触电感觉,马上叫人去断开电源开关,并对张市里进行现场急救。同时拨打110报警、120急救,几分钟后,救护车赶到现场,张市里被送至温州市鹿城区人民医院,经四十余分钟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本次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90余万元。死者张市里,男,汉族,36岁,身份证号342224198106071017,家住安徽宿州市灵璧县朱集乡岳巷村小李庄004。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直接原因。
1、作业工人安全意识比较淡薄,在接触所操作的设备有麻麻触电感时,未及时向公司负责人报告事故隐患并未排除隐患的情况下,仍在继续操作机器,由于身体接触漏电设备金属外壳,其脚裸露部分接触地面,从而形成了电流回路,导致自己触电死亡。人的不安全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之一。
2、物的不安全状态。中科机械公司售后人员不熟悉正确接线方法,在纸盒成型机安装时将一相火线接在电机的保护线PE端子上,将接地线接在电机绕组相极上,致使在设备运转启动电机时整个设备外壳均处在带电状态。红杉彩印公司雇用电工对设备接线未采用安全有效接地保护措施。物的不安全状态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之二。
(二)间接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