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鹿滨江办〔2017〕231号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滨江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滨江街道村居深化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各科室、各基层站所:
现将《滨江街道村居深化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滨江街道办事处
2017年11月28日
滨江街道村居深化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国重点地区打击走私工作座谈会和汪洋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反走私工作的通知》(国发〔2007〕3号)和全国打私办、浙江省反走私办、温州市、鹿城区打私办的有关要求,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和基层组织在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在辖区内沿江村居全面深化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夯实基层反走私群防群治基础,提高辖区有效防控打击走私活动的能力,真正实现沿江地区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杜绝区域性、系统性走私风险和热点走私问题在我街道沿江地区发生,营造平安稳定的开放型经济发展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努力,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反走私工作机制,夯实基层一线防范打击走私的社会基础,实现沿江村居两级在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上有组织领导、有制度建设、有兼职队伍(含信息员)、有基本保障和辖区内无参与走私人员及企业、无用作走私的车船等工具,无发生走私行为的场所(码头、堤坝、仓库、冻库、油罐等)、无经营走私或无合法来源进口货物的市场商户的创建目标。
三、整体安排
(一)试点开展阶段(2017年9月—2017年12月)。街道根据当地反走私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实际,按照《温州市鹿城区沿江街镇村居深化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温鹿政办发明电〔2017〕144号)要求,把基层反走私综合治理与街镇“网格化”综合治理相结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综治办、村居作用,建设反走私综合治理示范村居,健全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联防联控机制。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8年1月—2018年9月)。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做法,并在各沿江村居全面铺开。加强对面上工作的检查指导,及时交流基层有效做法,协调推进各沿江村居的工作。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8年10月—12月)。街道将组织有关单位,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考察、查阅台账、随机入户访谈等方式,对各沿江村居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并对其是否实现创建目标做出综合评价。对于达成创建目标的村居,给予通报表扬;对于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给予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
(四)巩固提升阶段。深化沿江地区反走私综合治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在本工作方案实施过程中取得较为明显成效的地方,转入抓巩固抓完善抓提高的阶段;对成效不够明显或离目标要求差距较大的地方,采取必要措施,并责成有关单位限时整改。
四、主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