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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鹿滨江办〔2017〕18号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滨江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
大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网格(社区)、各相关科室、各基层站所:
现将《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滨江街道办事处
2017年2月17日
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
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刻吸取天台县“2?5”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深入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根据市区相关工作部署要求,滨江街道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具体行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深入结合“大拆大整”专项行动,以足浴、汗蒸、桑拿、洗浴等场所为重点,针对公共娱乐场所、社会福利机构、医院、寄宿制学校、托儿所、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民宿、易燃易爆场所、高层建筑等,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切实解决一批消防安全重点和难点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
二、职责分工及整治范围
坚持属地主责、相关科室共责的原则,各网格作为此次专项行动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全面开展足浴、汗蒸、桑拿、洗浴等场所为重点的公共娱乐场所大排查、大整治。各网格负责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足浴、汗蒸、桑拿、洗浴等场所为重点的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各派出所负责排查整治本辖区内除消防部门列管重点单位之外的足浴、汗蒸、桑拿、洗浴等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各网格负责排查整治其他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如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影剧院等演出、放映场所,以及互联网服务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和卫生许可情况;滨江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法吊销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经营者的营业执照。整治受阻的,按要求上报至街道综治办和有关责任科室(具体检查要求见附件1)。
(二)切实强化重点领域消防安全大整治大提升。各网格负责10人以下居住出租房的隐患“清零”,巩固10人以上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整治成效,针对所有居住出租房,必须经整改合格并登记备案后,方可予以出租,未经登记备案的,一律不得出租。要深化人员密集场所排查整治工作,并负责排查整治本辖区内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各网格牵头负责幼儿园、托儿所、寄宿制学校、培训机构等教育机构消防安全整治提升;安全监管所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烟花爆竹批发储存场所的消防安全整治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