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做好“五一”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和消防
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社区、双桥村、辖区相关单位:
“五一”假期即将来临,群众出行和旅游活动增多,商场、交通运输、特种设备、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压力增大。为迅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4月22日中国游客在朝鲜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各社区、双桥村、辖区相关单位要增强“四个意识”,清醒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把有效防范较大社会影响事故、力争不发生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全年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不低于14%的目标摆在突出位置,增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自觉性、主动性。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管”要求,加强“五一”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各社区、双桥村、辖区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带队检查,加强对事故易发多发领域和环节的安全监管,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要针对“五一”节日特点,结合安全生产“四大”专项治理攻坚战和消防安全“五大”整治行动,制定科学合理的检查计划,做好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整改,完善应急防范措施。
二、加强监管执法,确保节日安全
全街道范围内的所有生产、经营、建设单位、群租房、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是群租房、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消防、中小学校、供电、机械加工等。各社区、双桥村、辖区相关单位要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特点,特别是针对“五一”节日的特点,突出重点,重点加强居住出租房的群租房消防安全监管和宣传,加强对交通运输、旅游、消防、建筑施工等领域的检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一)交通运输领域。要加强对事故多发点段、临水临崖危险路段和道路设施安全检查,加强对危化品运输车、电动车、校车和学生接送车辆、营运客车、旅游包车、重型货车、挂车、工程运输车等车辆的安全管控,严厉查处超载、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电动车(摩托车)和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重点水域和渡口、渡船的检查,推进水上交通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