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鹿城区各社会组织:
根据《浙江省民政系统“双随机”抽查实施细则(试行)》(浙民法〔2018〕3号)、《浙江省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实施办法》(浙社管字〔2018〕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8年度全区性社会组织“双随机”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
随机抽取鹿城区民政局执法人员2名;按照2%的比例,随机抽取全区性社会团体6家;按照3%的比例,随机抽取民办非企业单位6家;执法人员和检查对象名单附后。
二、检查时间
2018年6月下旬至9月下旬。
三、检查内容
受检社会组织法人登记事项是否存在变更却未及时办理的现象。
四、检查方式
由2名执法人员和1名社会综合科(社会组织管理科)工作人员组成检查工作组,实地检查受检社会组织,填写检查报告单。对可以现场整改的问题,检查人员应当场指出,要求整改;对存在问题的社会组织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检查情况、被检查社会组织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在鹿城公务网站上公布。
附件:1.“双随机”检查执法人员名单
2.“双随机”检查对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