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科室、社区、辖区职能站所:
《大南街道公车管理使用制度》已经党工委、办事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大南街道工作委员会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大南街道办事处
2018年3月2日
大南街道公车管理使用制度
一、严格格执行中央“六个不得”,切实做到“八个不准”
“六个不得”:1.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2.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和个人用车;3.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4.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5.不得以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6.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八个不准”:1.不准以任何理由,违规在补贴区域内使用公务用车或用公款租用社会车辆从事普通公务活动;2.不准将公务用车用于上下班接送,参加私人聚会、婚丧嫁娶等非公务活动,或搭乘家属、亲友等非公务相关人员;3.不准擅自扩大公务交通补贴发放范围或提高发放标准;4.不准违规使用公款为个人或集体提供非公务交通便利。以及向下属单位或其他和个人转嫁用车费用;5.不准变相为领导干部私车配备专兼职驾驶员,领导干部不得利用职务影响长期占用下属或他人车辆;6.不准在酒店、宾馆、娱乐场所、景区、居民小区等非定点停放场所停放非执行公务的车辆;7.不准故意损坏卫星定位装置或遮挡、毁坏公务用车标识等逃避监督管理;8.不准以没有公务用车或公务补贴不足为由,消极怠工延误工作
二、公车车改机要应急用车和公务出行租车范围
(一)执行重大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突发事件处置等不可预测的紧急任务。
(二)因时间或公共交通条件等所限,无法及时参加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或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组织的重要会义或市、区领导临时召集的紧急会议。
(三)随市、区领导参加的调研活动。
(四)接待中央、省和外地部门到温州市区的重要公务活动。
(五)参加外事活动。
(六)单位组织的10人以上集体公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