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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南街道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攻坚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2021-05-29 鹿城区 收藏
朗读

 

各社区、相关科室与职能站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区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落实《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重点时节火灾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温政办发明电〔2018〕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本辖区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攻坚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盯辖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全面掌握消防安全底数,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提高火灾防范能力,坚决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及有较大影响的火灾事故,为建设“时尚商圈、品质大南”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时间安排

2018年2月7月,开展为期6个月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攻坚专项整治行动。

三、攻坚整治任务

1、消控室值班人员无国考证上岗或无人值守的

由南门派出所负责牵头,对物业给予立案处罚,情节严重的对物业负责人实行拘留,对于屡教不改的,加大处罚次数。(牵头领导:陈  坚)

2、电动车违规停放或充电的

由南门派出所负责牵头,按照“绝不能进楼入户、绝不能违规充电、绝不能停放在楼梯间”等三项要求,加大对车主的处罚力度,扩大宣传效果。引发火灾的,一律对电动车主实行拘留。(牵头领导:陈  坚)

3、消防设施瘫痪不能正常使用的

由街道消安办负责牵头,联合区消防、区房管、派出所单位约谈物业与业委会,督促启动维修工作。(牵头领导:李建武)

4、圈占消火栓或堵塞消防通道的

经书面告知业主而拒不自行整改的,由街道消安办负责牵头,联合区消防、派出所、行政执法等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进行强制拆除,畅通生命通道。(牵头领导:李建武)

 

5、在高层建筑中或地下室违法搭建的

由大南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负责牵头,开展违章建筑拆除工作。(牵头领导:陈勇弟)

6、楼梯间堆放杂物的

由各社区牵头,每月督促物业及时组织进行清理,对于个别群众不配合的,社区帮助做好群众思想工作,配合物业清理。(牵头领导:各社区联系领导)

四、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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