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温州市鹿城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转发上级关于切实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温鹿消安办〔2018〕183号)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生产和消防管理,强化“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
各施工、监理单位要对照职责要求进行全覆盖的自查自纠,企业和项目部要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类隐患,确保排查整治不走过场。特别是危险性较大的的重点环节,要全方面认真开展排查,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及时消除隐患。我局将在“中秋节、国庆节”期间进行专项督查,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力的施工单位、对不严格履行监理职责的监理单位,将视其情节轻重,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并追究项目单位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二、强化消防防火管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