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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郊街道进一步深化丧葬礼俗改革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社区、村,部门站(队)所:
现将《南郊街道进一步深化丧葬礼俗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南郊街道办事处
2018年9月12日
南郊街道进一步深化丧葬礼俗改革工作
实施方案
整治丧葬陋习,倡导移风易俗,是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实现城市转型、乡村振兴的有效途径。根据区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丧葬礼俗改革的通知》(温鹿殡改〔2018〕8号)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现就进一步深化丧葬礼俗改革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转变群众丧葬观念,革除丧葬陋习,推进文明节俭办丧新风为目标,坚决禁止丧事大操大办、占道搭棚、丧事扰民等行为, 通过宣传倡导丧事简办和丧事集中办理,引导全街道广大干部群众执行移风易俗、崇尚文明,破除封建迷信,树立厚养薄葬、绿色低碳的生活理念,形成科学、文明、节俭办丧的良好社会风气。
二、主要内容
(一)整治丧事扰民。南郊街道是丧事严管区,要加强丧葬动态管理,禁止在办丧过程中使用扩音器材、高声喧哗,严格控制治丧过程的各种噪音产生,确保周边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禁止在丧事过程中燃放烟花爆竹、施放气球和鸣放电子礼炮;禁止在居民区、城区街道、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建灵棚、扬幡挂符、摆设花圈挽幛;禁止鼓乐队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出街漫游、招摇过市;禁止在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地方做道场、法事,努力消除封建迷信行为。
(二)大力推广丧事集中办理。各村居要把移风易俗具体规定写入村(居)规民约,进一步强化村(居)民自治,使刚性的制度规定成为村(居)民的行为自觉。同时鼓励有条件的社区、村根据实际,建设或设置殡仪服务场所守灵中心、红白理事房,引导市民丧事集中办理,大幅提高群众集中办丧比例。
(三)推行丧事简办“五项原则”。1.南郊区域范围内逝者遗体一天(24 小时)内送往殡仪馆存放。2.摆放的花圈、花篮、花匾总数原则不超过 5 个。3.丧事殡期原则上不超过 3天(包括亡故和出殡当天),特殊情况经审批后不超过 5 天。4.禁止在广场、道路、学校等公共场所搭建灵堂灵棚、摆放花圈花篮、念经做道场、唱诗班等丧事活动;禁止在丧事活动中占道围丧、租用非法改装的花车(鼓乐车)、使用电子花圈车(电子屏幕车);禁止火化、出殡、回山沿路燃放烟花爆竹、烧撒纸钱、吹号奏乐等;禁止守灵期间、祭扫活动中燃放烟花爆竹;禁止新建、翻新、修复私坟和骨灰装棺再葬。5.丧事活动期间,火化时往返殡仪馆的车辆和出殡(送殡)车辆原则不超过 5 辆,特殊情况经审批后不超过 10 辆;平时用餐仅限于工作人员、直系亲属且不超过 5 桌,倡导不置办出殡酒席,如需置办,酒席原则不超过 10 桌,特殊情况经审批后不超过 20 桌。
(四)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等带头执行“四项规定”。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街道干部、村居两委干部、部门单位聘用人员在殡葬活动中,除带头执行“五项原则”外,还要遵守“四项规定”,即:1.不准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便利借机敛财;2.不准使用公务车辆或安排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的车辆参与办丧、送殡活动;3.除直系血亲、旁系血亲、姻亲外,不准参加丧事期间的平时用餐,不参加违规办丧的吊唁活动;4.操办祖父母、父母、配偶及子女的丧事活动时,要严格执行操办丧事报备、报结制度。
(五)开展丧事用车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没有办理相关许可手续的丧事用车,主要包括电子花圈车、电子屏幕车,非法改装的花车、鼓乐车、礼炮车等相关车辆的专项整治、查处力度,在全街道范围内全面禁止使用各类电子礼炮、电子花圈、电子屏幕车辆及其替代品;严厉查处违规改装车辆或架设额外设施用于展示、出租电子花圈等行为;装载花圈车辆严禁超载超限,严禁人货混装。
(六)开展殡仪服务市场集中整治。以“殡葬一条龙”服务商家为重点,整顿殡葬服务市场,规范丧葬用品经营行为,严禁诱导丧户奢侈铺张办丧和从事封建迷信活动;严格查处花店和丧葬用品店超范围经营、无照经营、占道经营、出摊经营等行为;严厉打击未经许可的单位和个人非法从事冰柜出租、尸体接运等殡仪服务活动。
(七)培育殡葬新风。加强宣传,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抵制陈规陋习和封建迷信活动,严格遵守丧葬礼俗整治有关规定,签订《文明治丧协议书》,主动选择到市殡仪馆集中守灵办丧,倡导生态安葬,推行鲜花祭祀、植树祭祀、网上祭祀、家庭追思会等文明健康安全的祭奠仪式。
三、工作步骤和进度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8月上旬—9月底)。街道制订具体方案,召开相关动员会,部署丧事集中办理工作。广泛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积极引导全街道广大干部群众支持、参与丧葬礼俗整治工作,营造浓厚的整治工作氛围。